法律規定收樓要交什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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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收樓要交什麼費用
一、收樓要交税費。
1、房屋契税。
房屋契税是指,在房屋買賣過程中,因所有權的變動,像承受人(買房的人)徵收的的一種税費,契税一般都是明文規定,房屋價格高契税自然就高,不存在什麼糾紛。即便是被拆遷户,也需要先繳納契税,然後再憑拆遷協議辦理退税。
2、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是買房時,對於房屋周圍的公共部分和共同設施進行維護向買房者籌集的費用個,國家對這部分有明確規定,房產價格越高維修基金越高。
3、產權登記費。
產權登記費一般開發商在進行產權登記辦證時候才收取的費用,收費標準: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工本費:10元/本。
二、收樓要交物業管理費用。
1、物業管理費。
新房交房時候,業主一般會被要求繳納一年的物業費。
2、供暖費。
北方交房時候,如果是在6月份以後,一般都會收取供暖費,供暖費用根據小區、面積的不同開收取。所以許多開發商都會將交房時間拖到6月份以後。
三、收樓要交的其他費用。
1、房屋尾款。
2、房屋面積差補款。
3、購買車位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第三條
契税税率為3—5%。契税的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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