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預售房屋買賣合同的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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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預售房屋買賣合同的後果是什麼

一、解除預售房屋買賣合同的後果是什麼

可能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二、房屋買賣預售登記可否撤銷

房屋買賣預售登記可以撤銷。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攜帶相關的資料,然後到管理這方面的部門行政窗口來進行一定的撤銷備案。撤銷房屋買賣的預售登記的步驟如下:

1、提出申請,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應當由買賣雙方共同申請。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撤銷合同備案的,可單方申請。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經公證處公證或律師所見證的委託書。

2、網站公示,所退房源必須在網站公示,由開發企業公開銷售。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需提交的資料包括: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申請表;購房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合同簽訂總份數),因故不能全部提交的,由當事人説明原因,在石房網站聲明作廢;以及其他證明材料。

撤銷方法

1、並非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備案程序是行政行為,是否備案不影響購房合同的效力;

2、購房合同簽訂之後,合同雙方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合同無效或者申請撤銷合同,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後,也可以依合同約定解除合同;

3、購房合同被認定無效、撤銷或者被解除後,對於已經進行的備案可以撤銷。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後,買方違約,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事人可以依照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是需要承擔受害方所有的賠償責任,並且還可以要求退還自己已經支付的購房款,以及所造成的損失賠償,如果一方因為違反了合同而請求解除合同的話,那麼一般對於解除方就不會承擔任何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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