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衞與緊急避險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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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衞和緊急避險的區別主要在於:
第一,兩者的危險的來源不一樣,正當防衞的危險不包括自然災害和動物的襲擊而緊急避險包括;
第二,實施的對象不同,正當防衞所針對的對象是侵害人而緊急避險是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第三,實施條件不同,緊急避險要求不得已而為之,而正當防衞沒有這個要求。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十條正當防衞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緊急避險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一款中關於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於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正當防衞與緊急避險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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