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上崗交納貨款保證金是否合法?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7W

一、企業上崗交納貨款保證金是否合法?

企業上崗交納貨款保證金是否合法?

企業上崗繳納貨款保證金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所謂保證金是改革開放開始後,企業搞轉制,一些國有企業為了讓企業起死回生,要求員工和領導為了繼續上崗而交納保證金作為集資款,然後用來作為企業發展資金用的,這樣的做法在最初確實拯救了一批企業,但是後來變了性質,成為私人承包企業的一種老闆剝削員工的手段,而很多國企的情況大家都明白,員工交納保證金被領導進一步揮霍掉了,企業倒得更快.所以,保證金這一項就逐漸沒有了.

綜上所述,企業對招聘員工的要求中是絕對不可以隨意收取相關的保證金的,因為勞動者進入單位工作本身就是為了賺取合理的工資來維持生活的,企業為了自己的人事保證而收取保證金無異於就是侵害了勞動者還未獲得的財產利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