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見代理撤銷權的行使要件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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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須行為人無代理權。
2、須有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的事實或理由。
3、須相對人為善意且無過失。
4、須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的民事行為具備民事行為的有效要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第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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