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不辦房產證能不能索賠?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開發商不辦房產證能不能索賠?

一、開發商不辦房產證能不能索賠?

房產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開發商不按照合同約定按時為購房者辦理房產證的話,會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因此法律規定開發商逾期不辦理房產證的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18條的規定,開發商逾期不辦理房產證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是:

1、支付約定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違約金計算方法確定;

2、賠償損失,該責任形式適用於買受人損失數額確定,且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或約定違約金低於損失的情形;

3、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哪些情況下不能辦好房產證?

1、開發企業已經破產或被取消資質,無法繼續辦理樓盤的大確權;

2、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或沒有繳齊土地出讓金;

3、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建築隊等,債務尚未清償完畢;

4、開發商沒有完成竣工備案工作;

5、開發企業將房屋重複銷售(未經合同備案),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

6、樓盤被法院查封;

7、開發商沒有取得建築面積實測數據;

8、商品房出現面積誤差,在一定範圍內的超面積需按規定補繳或退回購房差額,在面積誤差未解決的情況下,將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

9、開發商沒有按整體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或未移交小區配套用房,無法通過綜合驗收;

10、開發商不及時辦理“大確權”;

11、開發商不配合提供辦理“小房產證”的相關資料;

12、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着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地產證不發;

綜上所述,人們買到商品房後,在支付好首付款及相關税費後,開發商應該為其代辦房產證,這是證明商品房產權的重要文件。如果開發商逾期不辦,其要承擔違約責任,這樣業主有權提出索賠要求,就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上規定的執行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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