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是否可以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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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是否可以放棄優先購買權

一、買賣不破租賃是否可以放棄優先購買權?

買賣不破租賃中承租人可以放棄優先購買權,《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買賣不破租賃並非強制性規範,因為該條款表達的意思是,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中約定了“當所有權發生變動時,承租人不優先購買的,應當限期離開”,則該約定有效,且並沒有與“買賣不破租賃”制度相悖。

《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間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二、買二手房要注意什麼?

1、要看二手房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和可靠,審查該房的“兩證”相關文件,沒有兩證的房屋,不得買賣。

2、要看房屋是否為共有財產,如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據規定,二手房屬於兩個以上(含兩個)主體共有的,應當審查(提交)共有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買方應當查看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有沒有國家和南昌市行政機關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等查封。

4、應當審查二手房有無抵押等情況。若有抵押應當取得出賣人已經通知抵權人的書面證據,或者取得抵權人等他項權利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證明。

5、要看所購二手房是否屬於允許出售的房屋,因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時,有些單位還保留有優先收購權。因為按照房改的有關規定,城市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的房屋,在購房後5年之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之後,如果出售房屋,原產權單位也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如果購買的是這樣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現問題。

6、要看所購二手房的建築面積是否準確無誤,因為有時會出現所售房屋實際面積與產權證上註明的面積不符的現象,合同中約定出售房屋的面積應以產權證註明的為準。

7、應考察房屋的質量、地段、環境、價位和房屋結構、格局、採光條件,以及物業管理等相關問題。

總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雖然受到法律的保護,但也不是強制性的,因為法律總不可能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要承租人購買了租賃物。況且同等條件下,承租人如果能夠購買得起租賃物的話,恐怕也不會長期和房東建立這種租賃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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