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賣房子需要什麼證件
房屋出賣時出賣方所需準備的各種證件都有其特定的證明內容。由於不同的地區有各自的房產管理條例,各個省市的規定可能會有細微的不同,本站大致總結了所需的證件供您瞭解,以便您辦理賣房手續。
一、身份證明
1、身份證
出賣方身份證證明出賣方個人信息,該信息需要與下面的各種證件上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實,證明其具有處分權力。
夫妻處置共有房產時,需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和户口本複印件一套,若賣方夫妻不在同一個户口本上,則還需提供結婚證複印件一套。
3、死亡證明
若賣方配偶已經去世,則還需要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一份,以證明賣方有權單獨處置該房產。
二、買賣合法證明
1、房產證
出賣方必須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非房屋所有權人或土地使用權人不得出賣他人的房地產。且該房屋必須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房,若是保障性住房、集資房等限制產權、不能上市交易的非商品房,則不可交易。《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具體規定了不得轉讓的房地產。
2、完税證明
對於賣房者應繳納的税費有:
(1)交易費:3元/平方米;
(2)個人所得税: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免除);
(3)增值税: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税;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税;
(4)印花税:房款的0.05%;
(5)教育附加費、城建費
3、已購公房確認表
如省直房改房還需已購公房確認表原件兩份和附表一。注:房改房過户時需要配偶一起出面簽字;若配偶已經去世但使用了其工齡,如果是在房改之後則需要先做繼承公證再交易過户;如在房改之前,則應提交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證明原件。省直房改房還需填寫《已購公房確認表》兩份並由單位和省直房改辦蓋章確認,並提交房改原始票據原件。
4、公證書
雙方為了確保該房屋買賣合法有效,最好將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經公證取得公證書。
以上則是本站小編為您總結的賣房方需要準備的各種證件,由於不同地區的規定不同,賣房者可以到當地房管局詢問具體的材料、證件、程序,合法完成房屋的買賣程序。要是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