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私攬小區廣告收入業主如何維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物業私攬小區廣告收入業主可向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舉報,舉報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物業限期改正,並且會對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物業收益部分將讓其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或者業主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物業停止私攬小區廣告收入的侵權行為,並且賠償業主相應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 【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物業私攬小區廣告收入業主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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