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廣告收入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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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共有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均是全體業主所共有,也只有業委會或業主大會有權處分或利用小區的共有公有建築及附屬設施,因此產生的收益亦歸全體業主所有。

小區廣告收入歸誰

所以,凡是在小區內的共有建築火災附屬設施上張貼海報、展報、電梯等廣告的收益,以及一些小區的地面停車位、樓宇廣告等的收入,都屬於小區的公共收益範疇,歸屬權應當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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