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委託合同的違約責任方式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一、物業委託合同的違約責任方式有哪些?

物業委託合同的違約責任方式有哪些?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4、其他補救措施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相關法律的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物業合同約定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1、物業合同約定違約金過高那麼後期在違約情形發生之後,簽署了物業合同的雙方可以採取協商的方式調低具體需要支付的違約金數額。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違約情形發生後,違約金、定金不能同時適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 【違約金與定金競合時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不管是業主、還是物業公司違反了已經簽署的物業合同的規定,違約的一方都有可能需要承擔支付違約金、或者是賠償金等的違約責任,當然,在違約情形發生後違約的一方具體需要承擔什麼違約責任,需要結合實際的違約情形來判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