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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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大型供貨商的貨物放置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購買倉庫既不方便也不划算,有需求就有市場,因此市場上出現了有倉庫且可以代為管理貨物的保管人。倉儲合同就是保管人和貨物所有人簽訂的保管人代為管理貨物並保證貨物質量的合同,倉儲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倉儲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主體方面

陷阱:保管人簡寫或沒有保管資格。

防範:核實保管方是否有保管資格,實際保管人與保管人是否一致,防止儲存倉儲物被騙走。

2、儲存倉儲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方面

陷阱:只填儲存倉儲物名稱,其他不填。

防範:應詳細、具體、填寫儲存倉儲物的品名、品種、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這關係到因保管不當或因其它保管事由而產生的索賠。

3、倉儲物驗收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方面

陷阱:不填或漏填驗收內容、標準、方法、時間、資料。

防範:

(1)要逐項認真填寫存、取倉儲物的驗收,草率或沒有訂明以何標準、用何方法、在多長時間內與哪些資料、數據相符的,保管責任不宜分清,索賠困難。

倉儲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第2張

(2)要注意寫明倉儲物的驗收期限,驗收時間與倉儲物實際入庫時間應儘量縮短,對易發生變質的倉儲物,更應注意驗收時間(按照《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規定,國內倉儲物的驗收不超過10天,國外倉儲物不超過30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必須註明超過驗收時間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由保管人負責。倉儲物驗收期限,自倉儲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人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政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3)要寫明保管人應按合同規定的品名、規格、數量、外包裝狀況、質量、對入庫倉儲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倉儲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存貨方。保管人驗收後,如果發生倉儲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倉儲物入庫、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方面

陷阱:不填入、出庫手續和運輸方式。

防範:

(1)要將入、出庫手續、時間、地點、運輸方式寫全、寫清,這關係到風險責任的承擔。另外,有運費時還應寫明運費由誰承擔。

(2)合同中要注意明確倉儲物的出入庫手續的辦理方法,確立倉儲物入庫時間,雙方當事人必須辦理簽收手續,在沒有存貨方在場的情況下,倉儲物的出庫應當與存貨人原指定的第三者辦理,不能直接與倉儲物的買方辦理。

另外,倉儲物在出庫後,原合同約定由保管人代為發運的,合同條款中必須明確倉儲物的運輸方式,是公路運輸還是鐵路、水路運輸,抑或是所有運輸方式都可以,要規定清楚。必須訂明如果合同規定不明確的,所造成的倉儲物遲延到達的責任,由合同雙方承擔。

再次,合同規定了發運方式後,還必須規定送達目的地的時間,否則,所引起的糾紛雙方均應承擔責任。

5、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方面

陷阱:不寫損耗或不實寫損耗而任意填寫。

防範:

(1)如實正確填寫損耗;不填或少填,保管方賠償責任重,多填,存貨人損失大。少填或多填也容易出現糾紛。

(2)合同中要訂明倉儲物在儲存期間和運輸過程中的損耗,磅差標準的執行原則。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或專業標準的,可以商定在保證運輸和存儲安全的前提下由雙方作出規定。

目前,倉儲倉儲物損耗的標準規定有:《商業倉庫管理暫行條例》、《國家糧油倉庫管理辦法》以及《百貨文化用品、商品運輸保管定額損耗管理試行辦法》等。

倉儲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第3張

6、包裝條款方面

陷阱:不寫或填寫不明。

防範:合同中要明確倉儲物的包裝條款,如包裝倉儲物必須明確由存貨人負責。因為保管人不負有對倉儲物包裝的義務,只負有對倉儲物的包裝儲存的義務,因此,不能搞混。其次,必須明確包裝的各種具體要求。如包裝物的外層包裝用料,內層包裝要求;易碎、易腐物品或危險物品的包裝要求等要有具體規定。根據《倉儲合同細則》規定,倉儲物包裝,有國家標準的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或專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條件下,按合同規定執行。因此,在缺少包裝標準的情況下,合同應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包裝執行的標準。

7、保管條件與要求方面

陷阱:不寫明或不寫。

防範:倉儲物的儲存條件和儲存要求必須在合同中明確作出規定,需要在冷凍庫裏儲存或是在高温、高壓下儲存,都應通過合同訂明。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易滲漏、易腐爛、有毒等危險物品的儲存要明確操作要求儲存條件和方法。原則上有國家規定操作程序的,按國家規定執行;沒有國家規定的,按合同約定儲存。

8、計費項目、標準和結算方式方面

陷阱:結算事項不寫清。

防範:寫清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數額,若是分期結算,還要將每期的結算額寫清,結算時間要寫期日。

9、違約責任方面

陷阱:少填違約責任或明顯或潛在地填寫違約責任的附加條件。

防範:詳細、明確地填寫違約責任,剔除明顯或潛在的違約責任的附加條件。

10、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方面

陷阱:不填寫此項。

防範:科學填寫提供情況的時間,選擇權威、公正的機構出具材料。

11、爭議的解決方式方面

陷阱 :不填或只填協商解決。

防範:選擇便利、公正的糾紛解決機關、方式和地域管轄。

12、倉儲物商檢、驗收、包裝、保險、運輸等其它約定事項方面

陷阱:不填寫此項。

防範:若是進出口倉儲物倉儲,一定要逐項認真填寫,不然,風險責任和儲存責任不宜分清。

13、簽字蓋章方面

陷阱:只簽字,不蓋章。

防範:要求對方蓋章、核實蓋章單位與保管人是否一致。

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方面的內容:合同簽訂方面、貨物管理質量方面和保管費用方面的注意事項。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合同條款和違約責任,貨物管理保管人要保證貨物的質量、存貨人要注意檢查貨物的質量,保管費用由雙方協商之後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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