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門行政處罰權有嗎
一、財政部門行政處罰權有嗎
有的,
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行為包括:
(一)擬定本區域財政部門有關行政處罰的監督制度;
(二)審查本部門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糾正行政處罰行為在執法主體、依據、內容、程序及執行中存在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問題;
(三)監督檢查財政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等情況;
(四)審核本部門其他機構擬製定的涉及行政處罰內容的規範性文件;
(五)處理行政處罰管轄和適用等方面的爭議;
(六)處理非複議、非訴訟渠道反映的行政處罰違法問題;
(七)負責本區域內財政部門行政處罰情況的調查和統計分析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下級財政部門的行政處罰監督工作。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和條件有哪些
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適用的條件
1、行政處罰適用的前提條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
2、行政處罰適用的主體條件,即行政處罰必須由享有法定的行政處罰權的適格主體實施
税務行政處罰的種類
税務行政處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違反税收徵收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尚未構成犯罪,依法應當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由税務機關依法對其實施一定製裁的措施。…[詳細]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
當事人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詳細]
環境行政處罰的內容
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給予警告或處以罰款。拒報或者謊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有關污染物排放申報事項的,給予警告或處以罰款。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財政部門是屬於國家行政機關單位是具有行政處罰權利的一般經常做出的行政處罰的種類包含了有警告,罰款,責令體驗改正等以及還可以進行拘留。一般對於尚未構成犯罪,但是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可以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