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門有行政處罰權嗎?
一、財政部門有行政處罰權嗎?
財政部門有行政處罰權,但是也是有範圍的要求的,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行為包括:
(一)擬定本區域財政部門有關行政處罰的監督制度;
(二)審查本部門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糾正行政處罰行為在執法主體、依據、內容、程序及執行中存在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問題;
(三)監督檢查財政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等情況;
(四)審核本部門其他機構擬製定的涉及行政處罰內容的規範性文件;
(五)處理行政處罰管轄和適用等方面的爭議;
(六)處理非複議、非訴訟渠道反映的行政處罰違法問題;
(七)負責本區域內財政部門行政處罰情況的調查和統計分析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下級財政部門的行政處罰監督工作。
二、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是什麼?
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財政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職權範圍內選擇對當事人是否處罰以及處罰種類和幅度的權限。
財政行政處罰裁量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對財政違法行為違法情節的認定;
(二)對財政違法行為違法程度的認定;
(三)對財政違法行為是否給予處罰;
(四)對財政違法行為給予何種處罰;
(五)對財政違法行為給予何種幅度的處罰。
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合法裁量。實施財政行政處罰應當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種類、幅度範圍內進行。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不得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相牴觸。
(二)合理裁量。財政行政處罰應當與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相一致。案件處理應當公正對待當事人。財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應當合理、適當。
(三)綜合裁量。界定違法程度、作出處罰決定應當綜合考慮財政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主客觀因素,以及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財政部門是擁有相關的行政處罰的權利的,這是屬於我國法律當中所作出的規定,同時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任何情況之下在行使行政方面的處罰的權利,必須既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正當的原則的,否則就有可能是涉嫌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