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債務人的定義和成立要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按份債務人的定義和成立要件是什麼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代位權的成立要件之一,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什麼?

就是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具有可代位性,該債權不具有人身性,是指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不是隻可以對債務人履行的債權,其他人也可以代位接受,比如説某人所享有的別人給付贍養費或者撫養費的權利則屬於具有人身性的債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