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糾紛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5W

一、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糾紛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糾紛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債務糾紛的訴訟費包括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三、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的區別是什麼?

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的主要意義在於二者的效力不同。在按份之債中,任一債權人接受了其應受份額義務的履行或任一債務人履行了其應負擔份額的義務後,與其他債權人或債務人均不再發生任何權利義務關係。在連帶之債中,連帶債權人的任何一人接受了全部債務的履行,或者連帶債務人的任何一人清償了全部債務時,雖然原債歸於消滅,但在連帶債權人或連帶債務人內部則會產生新的按份之債。

四、債務糾紛向法院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民事起訴書。

2、主要證據材料複印件。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事實上,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主要在於兩者的法律效力不同,但是發生債務糾紛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條件都是一樣的。在按份之債中,其中一位債務人履行了本人應當負擔的還債義務之後,跟其他債務債權人之間沒有任何關係,而連帶之債則不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