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決定的區別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8K

一、判決是指人民法院根據查明和認定的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以國家審判機關的名義,對案件中民事實體權利義務爭議,作出權威性的判定。

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決定的區別是什麼?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時候,對所發生的程序上應解決的事項,所做的審判職務上的判定。

決定是指在訴訟進行中,為了保證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地審理民事案件,維護正常的訴訟秩序,正確處理人民法院內部的工作關係,對訴訟中發生的某些特定事項,作出職務上的判斷。

二、裁定與判決的明顯區別有:

第一,適用的事項不同。裁定解決的是訴訟過程中的程序性問題;判決解決的是當事人雙方爭執的權利義務問題,即實體法律關係。

第二,作出的依據不同。裁定依據的法律是民事訴訟法,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的任何階段作出;但是判決根據的法律是實體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繼承法、經濟法等,判決只能在案件審理的最後階段作出。

第三,裁定可以採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但是判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對管轄權有異議的和駁回起訴的裁定,可以上訴;其他的裁定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判決全部都可以上訴。

第四,裁定上訴的期限是裁定作出後10日內上訴;判決是在作出後的15日內上訴。

三、決定跟判決不同:

第一,決定用於某些特定事項;而判決用於處理案件的實體問題。

第二,判決在案件審理的最後階段作出,而決定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的任何階段都可以作出。

第三,判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但是決定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

四、決定和裁定不同:

第一,決定用於處理某些特定事項;裁定用於處理程序性的問題。

第二,決定的主要作用在於排除訴訟中的障礙;裁定的主要作用在於指揮訴訟活動,推進訴訟的進程。

民事判決,民事裁定,民事決定這三者的主要區別在於下達法律文書的方式不同,民事判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下達,而民事決定和民事裁定即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民事決定和民事裁定的適用方式不同,前者用於處理特定事項,後者用於處理程序性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