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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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怎麼處罰?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處罰:
1、觸犯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一般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犯罪情節達到特別惡劣程度的,則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
主體是一般主體;
(二)主觀要件:
在主觀方面是過失;
(三)犯罪客體:
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四)客觀要件: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指企業、工廠、礦山等單位的領導者、指揮者、調度者等在明知確實存在危險或者已經違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國家、企業的財產安全沒有保證,繼續生產會發生嚴重後果的情況下,仍然不顧相關法律規定,以解僱、減薪以及其他威脅,強行命令或者脅迫下屬進行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嚴重財產損失的行為。
三、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一般是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嚴重的會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只要是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傷損失達到五十萬元的就達到了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立案標準。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包括了犯罪主體、客觀要件、主觀要件等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