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精神病鑑定的流程主要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W

精神病羣體在感知,思維,甚至行為等方面都是有着不同程度的障礙的,所以自身有的時候就容易做出一些擾亂社會秩序或者侵害別人的違法行為。但相應的民事責任不能簡單的是精神病人就逃脱過了,必要的時候必須要進行司法鑑定,民事訴訟精神病鑑定的流程其實就是從委託開始,然後交費、受理、等結果等幾個流程。

民事訴訟精神病鑑定的流程主要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精神病鑑定的流程主要是什麼?

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應當攜材料到本中心辦公室備案,辦公室簽發《司法鑑定委託材料受領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1)繳納鑑定費用

委託或申請精神病司法鑑定的,應當按照規定交納鑑定費,司法鑑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鑑定費標準參照省物價局新的收費標準。

(2)精神病司法鑑定的受理

1、司法鑑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工作,並出具完整、規範的鑑定報告。

2、司法鑑定中心在實施鑑定前,鑑定人應預先閲卷,瞭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實。對疾病的診斷要明確,有科學依據,對各種法定能力的評定和因果關係的評定要準確。

3、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員主持,參加司法鑑定的人員不少於三人(其中鑑定人不少於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鑑定結論後,參加鑑定的精神病司法鑑定人應當簽署鑑定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時應記錄在案。

5、精神病司法鑑定結論以《鑑定書證審查意見書》的形式作出;經鑑定人簽字並加蓋本中心公章後生效。

6、精神病司法鑑定工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並將《鑑定書證審查意見書》送達委託機關或鑑定申請單位。

二、有精神病就等於免責嗎?

“社會上一直存在一種錯誤的認識,認為有精神病就可以免除或不承擔刑事責任。事實上,有精神病並不等同於犯罪免責。”

法律上所稱的精神病來源於醫學上的精神病,但兩者界定的側重點和意義不同,法律並不對精神病進行病理和種類上的劃分,而僅僅是着眼於精神病患者的行為能力(即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以及責任能力的確定,從而判定其行為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有關民事訴訟精神病鑑定的流程方面的相關知識已經給大家解釋的非常清楚了。所以在民事訴訟進行的過程中相關人員可以直接申請法院,由法院去指定專業的精神病鑑定機構,但是對精神病鑑定的費用是需要申請者自己繳納的,在相關人員的共同幫助下把需要的鑑定材料提交上去以後,精神病鑑定機構受理後1會在規定的時間內,把精神病鑑定結論送到委託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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