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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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非法拘禁罪對他人的人身自由進行了限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權。而實踐中,一旦被認定構成非法拘禁罪的話,則就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下面本站小編帶來貴陽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構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犯罪情節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造成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造成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確定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非法拘禁人數、拘禁時間、致人傷亡後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非法拘禁時間超過24小時的,每增加l2小時,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四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每造成一人輕微傷的,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4)每造成一人輕傷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5)每增加一人重傷,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6)造成一般殘疾的,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每增加一級一般殘疾的,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7)造成嚴重殘疾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每增加一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8)造成特別嚴重殘疾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每增加一級特別嚴重殘疾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9)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其他嚴重後果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10)每增加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二年至四年刑期;

(11)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

(1)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致人重傷、死亡的除外),應當增加基準刑的10%-20%;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應當增加基準刑的10%-20%;

(3)多次非法拘禁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4、為索取合法債務、爭取合法權益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看完上文的內容後,你是否已經清楚貴陽關於非法拘禁罪量刑標準的細化規定是怎樣的呢。其實,在我國不同的地區關於非法拘禁罪處罰的細化規定都有點不同。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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