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遺棄罪 - 遺棄罪的法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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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遺棄罪,遺棄罪的法條是什麼?

家庭應該是個互相扶持的生活羣體,家庭中的年輕人理應肩負起對其他弱勢羣體的照顧責任,若家庭成員不願意照顧家庭弱勢羣體,這一行為既不符合我國弘揚的尊老愛幼互幫互助的傳統美德,在一定情況下還有可能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現實生活中,對家庭弱勢羣體遺棄的現象屢見不鮮。那麼遺棄罪的法條是什麼?下面跟隨本站小編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麼是遺棄罪

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遺棄罪一經定罪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二、遺棄罪刑法條文及相關法律

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相關法律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暴力千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對未成年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對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或者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殘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 從利用殘疾人的殘疾,侵犯其人身權利或者其他合法權利,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三、遺棄罪的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法律上的扶養義務是:

1、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2、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3、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4、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相教育的義務;

5、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均與生父母與其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相同,但是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其生父母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6、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7、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8、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扶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根據閲讀上文內容介紹可知,關於遺棄罪的法條已有所呈現。家庭成員對家庭弱勢羣體進行照顧撫養,既是我國千百年來傳統教育的法則,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對家庭弱勢羣體進行拋棄的行為,若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將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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