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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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強拆這樣的新聞在當今時代大家已經很少見到了,因為只要政府徵用公民的土地,都會按照當地政府所制定的拆遷補償標準,發放給當地公民。為了確保自己的利益能夠得到保障,大家對於各自省市的徵地補償標準,還是要有所瞭解的。在下文當中小編將為大家詳細介紹的問題是,常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常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常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區域土地價值,全市劃分為一、二類地區,執行相應的徵地補償標準:

(一)一類地區為武進區、新北區、鐘樓區、天寧區、慼墅堰經開區

(二)二類地區為金壇市、溧陽市。

全市統一按照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確定土地補償費標準。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最低標準,一類地區為每畝32000元。徵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徵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計算;徵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徵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的0.5倍計算。

徵收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民人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民人數,按照被徵收農用地數量除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徵地前人均佔有農用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民,其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一類地區為每人35000元。徵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徵收農用地的青苗補償費最低標準:

(一)一類地區為每畝1600元。

(二)魚塘和竹、林、桑果等經濟林(果)由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地上附着物所有權人協商或評估確定補償。

徵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拆遷的,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具體補償辦法另行制定。

二類地區土地補償費最低標準不得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每畝21000元,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不得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每人23000元。具體標準由金壇、溧陽兩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徵地補償,原則上執行我市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如國務院或省政府規定標準高於我市,執行國務院或省政府規定標準。

調整後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從2011年4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經依法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項目,按原徵地補償標準執行。

二、確保徵地補償費落實到位

各地要嚴格執行徵地補償資金預存制度。在徵地報批前,各轄市、區人民政府要將徵地補償費用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中政府出資部分存入徵地補償資金預存專户。認真執行徵地報批前告知、聽證、確認程序和徵地批准後的兩公告一登記、補償安置方案批准等程序。徵地補償費必須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不得分期支付。被徵地農民家庭承包地被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未能調整其他質量和數量相當的土地給其繼續承包經營的,必須將其納入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範圍內。對不按規定辦理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或侵佔、截留、挪用補償安置費用的,一律依法嚴肅處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徵地

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三、認真落實徵地補償安置工作

調整提高徵地補償標準,確保徵地補償費支付到位,事關被徵地農民切身利益,關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全局。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徵地補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履行有關程序,認真落實好徵地補償安置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各項工作。要加強政策宣傳,提高各級人民政府與各有關部門依法徵地、依法補償安置的自覺性,充分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特別是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認真做好新老徵地補償標準的銜接,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確保新的徵地補償標準順利實施。要嚴肅紀律,規範土地審批管理,不允許在新的徵地補償標準實施前突擊批地,不允許採取變通的方式降低補償安置標準、延遲支付補償安置費用。各級國土、人社、財政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的管理,確保徵地補償安置落實到位。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常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的詳細介紹。我們可以看出,常州市政府制定的徵地補償標準是根據土地的不同區域劃分開來的,針對一類地區和二類地區的補償金額肯定是不一樣的,所以大家還需要結合自己的切實情況來進行參考。另外如果因為徵地補償發生什麼糾紛的話,大家一定要及時的到當地的公安部門進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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