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1W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 泉政文〔2012〕316號

泉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台商投資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閩政〔2012〕57號)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調整徵地補償標準通知如下:

一、我市徵地補償實行耕地統一年產值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兩種標準,其中耕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最低調整為1300元/畝;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最低調整為32500元/畝。

二、實行耕地統一年產值標準的區域,徵收土地按所在區域的耕地統一年產值標準計算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其中:耕地為25倍,果園和其他經濟林地為9.5~15倍,非經濟林地為6倍,養殖生產的水面和灘塗為8~11倍,鹽田為7~9倍,未利用地為1.5倍。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按《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規定製定。

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資區管委會應在本通知確定的最高和最低標準之間,根據地類、產值、耕地質量、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劃分具體區片範圍,確定各區片的耕地統一年產值及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並於2013年1月前公佈實施,同時報泉州市人民政府備案。

四、為保障廣大被徵地羣眾的合法權益,確保今後項目徵地工作的順利實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資區管委會在制定具體區片耕地統一年產值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時,應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制訂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144號)、《福建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閩國土資綜〔2010〕175號)、《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等文件的要求,按技術規程和程序開展工作,同時應做好羣眾的宣傳工作。

五、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請各縣(市、區)、泉州台商投資區做好徵地補償標準的前後銜接及平衡工作。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提供的泉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這一問題的全部參考,相信您對泉州市拆遷補償標準有了一定的認識。由於不同地區的房價跟社會狀況、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都存在差異,其拆遷徵地補償也是不同的。如果您還想要了解更多泉州市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問題,或是想要通過法律途徑最大程度的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您可以諮詢本站潮州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