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抵押給別人了手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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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買到商品房後,會有一個房產證和土地證。這個土地使用證説明了使用土地的合法性,也是房屋產權的重要構成憑證。如果人們有大額資金需求的時候,可以將房產進行抵押,土地使用證也一併抵押出去。那麼,土地使用證抵押給別人了手續怎麼辦?下面我們通過這篇文章瞭解下相關知識。

土地使用證抵押給別人了手續怎麼辦?

一、土地使用證抵押給別人了手續怎麼辦?

1、申請。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向負責房地產登記的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房地產抵押合同;

(4)房地產權利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和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主債合同。

2、登記機關審核。登記機關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對於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於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3、登記。抵押登記經審核准予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在該房地產的登記簿上作抵押記錄,記載內容包括抵押權人、抵押物的面積、抵押的金額、抵押設定的日期和期限等。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二、土地使用權抵押需要的材料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是一種不動產權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點:

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抵押權設定本身並不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繼續對土地進行佔有、收益,只有在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此時土地使用權才發生轉移。

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抵押,也就是説,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須同時抵押。

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5、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抵押後,並不喪失轉讓權,但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

綜上所述,在民間借貸中,房產抵押可以説是常見的一類。將土地使用證抵押給別人了,要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也比較簡單,雙方帶着土地使用證抵押合同、土地證原件、身份證及房屋買賣合同到當地土地局提出申請,經過審核,確定無誤的,土地使用證抵押登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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