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宅基地政策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關於農村宅基地政策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作為農民立身之本的宅基地,伴隨着中國社會發展其性質不斷變化,反映了當代社會變遷的現狀。關於農村宅基地政策,不僅是國家,包括許多地方都出台了相應的管理辦法等。那麼,農村宅基地政策中常見的問題具體有那些呢?365律師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一、農村宅基地的權屬

宅基地是農村分給村民專門用來蓋房的土地,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其次,根據我國《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二、農村宅基地申請手續

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必須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佈,在張榜公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 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羣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 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範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 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範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由此可見,關於農村宅基地政策,我國現行法律政策已經對其闡述的較為明確。在權屬上,明確規定農民擁有的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其次,在申請上,一共要經過申請、勘察、審查等程序,並且由於地區不同,存在部分省份規定的更為詳細的情況。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黃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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