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5.06K
宅基地使用期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宅基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有年限,不超過七十年;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無年限,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體而獲得的。首先我們先來搞明白“土地使用期限”的來源:

1、城市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別人只有使用權。現在相當於你在用國家的土地,國家給你的使用有一個期限,由《土地法》規定。

2、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也就是這個地是一個村的,現在村裏的房子都是蓋在自己的土地上還需要有“使用期限”嗎?所以《土地法》根本就不會規定“宅基地使用期限”。

3、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使用年限也就不同於商用地的租用了。

我國各地針對土地使用證出台的一些新的規定,其目的都是為了更好的盤活和利用土地,無論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都對國家城鎮建設和農業發展起到着無法替代的作用。而近些年來,國家對集體土地的管理才正式開始步入正軌,往後,農村閒置的集體土地將會逐步被村委會收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