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員工要求休長期病假能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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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員工要求休長期病假能休多久

一,懷孕員工要求休長期病假能休多久

目前沒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懷孕期請病假的最長時間,在不影響生產生活的情況下,職工和用人單位可以協商。

《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

二、保胎假可以請多久?

保胎假,是我們大家通俗的叫法,我國目前的法律上並無相關規定。保胎假大概可分為這麼3種情。

1,產前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所以,如果是屬於產前假的保胎假,一般可以請15天。

2,女職工懷孕後確因身體原因需要保胎。

它的請假前提是,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對於這種保胎假,單位必須批准,保胎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病假情況進行操作。

3,女職工關心胎兒發育情況,懷孕後要求在家休息保胎的。對於這種保胎假,單位擁有自主權,可批可不批。

三、保胎假的工資怎麼發?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懷孕女職工,經醫師診斷出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資可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2、產前假,工資按照八成發

女職工請產前假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這裏的本人工資是指按女職工請產前假或請產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實得工資(不包括生產性津貼和獎金)計算。在增加工資時應作出勤對待。

3、產假領生育生活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如已參加了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該年度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所以如果單位有女職工懷孕後要求提出休長假,切不可想着開除懷孕職工,而是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正常來協調處理,根據當時人的實際情況以及實際需求,結合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休長期病假的時間,以及休假期間對應的工資發放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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