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懷孕能請多久的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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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職工懷孕能請多久的病假?
能請多久的病假取決於醫院的診斷證明,孕婦沒有生病的不能請病假。
《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女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分娩期:98天(產前15天) 難產15天 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個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可申請加30天產假。
二、懷孕以後泡假病假公司可以辭退嗎?
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懷孕跟請病假這兩者之間毫無關係,孕婦雖然可以按法律規定休產假,但沒有權利以懷孕為由隔三差五的就請病假,畢竟女職工也不是從懷孕以後就任何工作都不能做了。醫院也不會給沒有生病的孕婦開病假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