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新入職年假是否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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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我國的正規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公司對於國家的勞動法都是比較熟知,並且也一直在實行的。在我國的勞動法當中就規定,員工是可以休年假的。不過有些新員工可能入職公司還未滿一年,可能會覺得自己是沒有資格休年假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新入職年假是否享有?

在我國新入職年假是否享有

一、在我國新入職年假是否享有?

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二、年假的計算方法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的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2、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法律規定一般是在1個年度內休完,如:2014年的年假是在2015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休完。(但一般公司會規定必須在3個月內休完,否則過期不予休年假)。

3、《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4、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三、哪些情況下,職工不能休年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根據我國制定的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當中的規定員工其實在公司工作的第一個年頭是不享受年假安排的。因為國家規定是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安排員工的年假。如果自己是新員工,並且工作還未滿一年的話就不享受這一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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