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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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是怎樣的

實踐中,針對不同工時制的勞動者,在確定加班時間的時候方法不同,而在計算加班費的時候也是存在不小差異的。現實中,還是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居多,那我國對標準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是怎麼規定的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標準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是怎樣的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計算加班費要注意什麼

確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後,還必須區分不同情況,才能準確計算出加班費,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標準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3、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4、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要是屬於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在被單位安排加班的情況下,就可以通過上述內容計算一下自己應得的加班費,然後向用人單位所要。必要時,可以委託我們本站6網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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