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現在的人們生活壓力很大,生活節奏也很快,除了正常的上班工作之外,在一些必要的情況下,企業還會要求員工進行加班。當然,勞動者是有休息的權利的,不過如果在一些必要的情況下,勞動者和公司一方進行協商,如果雙方都同意的話,就可以進行加班。

工作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當然公司也要給勞動者一定的補償,也就是加班費。可是在不同的日子對於加班造成的損失是不一樣的。例如普通的工作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和年節假日加班是不一樣的。那麼在不同的日子加班工資應該如何補償呢?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加班工資的算法。

勞動部對於員工加班已經發布了通知,給予的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和員工雙方均同意加班的情況下,應該按照如下的標準進行公司的發放。

如果企業的管理者安排勞動者在正常的工作日,但是是在法定的工作時間之外安排工作的,則按照每小時工資標準的150%進行加班補貼。所謂法定的工作時間之外,系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之外,例如加早班或是加晚班這種情況,進行補貼的數額是150%,但是這150%是最低的標準,如果雙方有額外情況,或者有特殊協商的話,可以在150%以上進行加班補貼,但是最低不得低於150%。

一般的工作日的加班情況,但是如果是在休息日的話,那麼支付勞動者的工資要更高一些,一般為200%。如果是在國家規定的節假日進行加班的話,例如春節,勞動節,中秋節等等,則要按照300%對勞動者進行加班,補貼在這種情況下是不符合國家規定的,但是由於企業生產的必要是需要進行較多的額外補貼的。

當然,企業也不能無節制地要求員工加班。勞動法中規定了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的小時數,每月不能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的部分是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也就是違法行為。這是對於勞動者休息權的保護,也是防止企業濫用自己的權力壓榨勞動力。

企業如果安排勞動者進行加班的話,應當進行加班登記制度,有專門的人員對於加班的小時數進行統計,再根據法律的規定小時數乘以工資的數額,最後得出一個總的加班補貼發放給勞動者。如果沒有按時按量發放加班補貼的話,勞動者是可以根據勞動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對企業提起合法的舉報或者仲裁。

以上所説的都是按小時計費的工作性質,但是如果有需要按件計費的工作性質的話,那麼應當按照在完成應有額度之外的件數乘以150%和200%和300%來支付工資。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按時間計費還是按照件數計費,勞動者的工資都是按照平時加班150%,雙休日200%,國定的節假日300%這樣的標準來進行發放的,如果企業和勞動者可以達成共識的話,可以按照這個標準之上進行發放,但是絕對不得低於這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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