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防暑降温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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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防暑降温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一、河北省降温費發放標準

1、防暑降温費是福利的一種,目的是“防暑降温”,對工作環境是否高温沒有特別要求,可以以現金髮放,也可以以實物如飲料等發放。只要用人單位願意提供這項福利,每個工作人員都可以領取獲得,不像高温津貼那樣有嚴格的温度要求。除特殊工種外,不少國企事業單位或公務員,夏天所發放的東西或現金,都屬於防暑降温費,而非高温津貼。

2、河北省高温補貼發放時間:6月-9月份。

3、河北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二、河北防暑降温費

1、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含加班加點)1.5元;

2、沒有防暑降温設備或有防暑降温設備但達不到降低工作場所温度效果的室內勞動者每人每小時1元。

三、高温津貼發放

1、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高温酷暑期間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在每年6月至9月,應按月或一次性發放防暑降温費。

2、同時,在高温天氣(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在35℃以上,含35℃的天氣)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温費的基礎上,按日計發高温津貼。

3、防暑降温費是用人單位在夏季為在崗工作職工提供的一種福利保障,每年6月至9月,勞動者只要在崗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按月或一次性向勞動者發放防暑降温費。

4、防暑降温費主要用於購買防暑降温所需的清涼飲料和保健用品,屬於職工福利項目,是不計入職工工資總額的。要以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實物形式或有價證券代替。

一般室外工作者高於室內工作者,發放的具體金額是每年結合當地的實際而制定,每個地區都不同,同時防暑降温費是屬於員工的一項福利,應該要以貨幣的形式發放且不計入工作總額,防暑降温費的發放時間,一般都是從6月開始9月結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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