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需要收集什麼證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一、拖欠工資需要收集什麼證據

拖欠工資需要收集什麼證據

對於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該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2、能證明在單位上班的證據。

這些證據主要有勞動合同、單位的工作證、上崗證、考勤記錄、工友的證明、以前單位支付工資的工資單或銀行交易記錄、與老闆的電話錄音等。

如果能設法由單位直接出具結欠工資的證明或欠條,則最好,上面的證據可以都不需要,到時可以直接憑單位的證明或欠條直接向法院起訴。

二、追討工資的解決方法

1、協商:就是直接找老闆要工資,可以協商支付工資的方式、時間、金額等。

2、仲裁:工資爭議屬於勞動爭議,可以在仲裁申訴時效內提起勞動仲裁,勞動者可以到勞動合同履行地或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去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工資。

3、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一審後,一方不服的可以上訴)。

4、申請強制執行:在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單位拒絕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勞動部門有權責令單位支付工資並加付賠償金,甚至給予處罰。

6、追討工資可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三、勞動仲裁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時效。勞動仲裁的提出是有時效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提供材料。

1、申訴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4)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複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5)、被訴人工商註冊信息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2、申訴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

申訴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訴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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