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的過年加班工資怎麼算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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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的過年加班工資怎麼算幾倍

用人單位的過年加班工資怎麼算幾倍?

用人單位的過年加班工資一般是按照3倍來計算的,有些單位也是會高於3倍的,但這種情況不多的,大部分的用人單位都是按照3倍的費用來計算加班工資的。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從這兩條法律規定,可以看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過年期間加班的,應當按照3倍來計算加班工資的。這是因為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過年期間加班的,是屬於在法定休假日按照勞動者工作,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因此用人單位可以選擇3倍的費用來計算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待遇好的,也是可以高於3倍的費用來計算工資的。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過年期間加班的,一般是按照3倍的工資來計算加班費的,但用人單位的待遇是很好的,用人單位也可以高於3倍費用來計算加班工資,用人單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只要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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