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日期合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一、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日期合法嗎?

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日期合法嗎?

合法。勞動關係的確定是以用工之日就開始了和勞動合同上面的簽訂日期無關;且簽訂日期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必備條款,所以,這份合同有效。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第十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若簽了合同,根據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籤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未籤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雖然勞動合同就算沒有簽訂日期,勞動合同也是合法的,但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一些糾紛,最好還是寫上勞動合同的具體簽訂日期,這樣可以方便勞動者在日後更好的舉證具體的勞動關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建立的,因為我國的規定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起勞動關係,必須要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所以最好還是寫明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