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 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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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員工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有什麼後果?

公司員工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辦,有什麼後果?

公司員工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進行補籤,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如果對於仲裁的結果有異議,可以提交材料到法院提起法律訴訟,其產生的後果可能會涉及到法律糾紛。

二、企業不與員工簽訂合同會產生的後果

企業不及時與職工訂立合同的後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甚至於直接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這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裏面體現,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公司的違法行為的責任:

1,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將依法支付雙倍的工資;

2,公司未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其補繳;

3,公司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將承擔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權利的保護:

1,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3,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員工入職公司之日起一個月內,單位與勞動者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對雙方的一種保障和雙重約束,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進行補籤,如果產生相應的勞動合同糾紛,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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