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賠償標準但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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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裁員賠償標準但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勞動合同法》規定,屬於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沒有籤勞動合同該怎麼認定勞動關係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如果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又具備一下幾種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公司的管理,從事公司安排的有報酬的工作;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還可參照下列情況認定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職工工資表;
(2)工作證、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的證件;
(3)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實際操作中很多勞動者都無法拿到該有的賠償,到時候就可以通過仲裁等法律手段來解決。沒簽勞動合同卻遇到了公司效益不好,被公司給裁員,勞動者也失去了穩定的工作。被失去穩定工作的勞動者,肯定是希望能夠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此時我們是一定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