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工傷規定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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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法工傷規定有什麼?

勞動合同法工傷規定有什麼?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即不能對勞動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減人員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工傷公司怎麼賠償?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相關工傷權益的保障問題應是首先最關心的問題,如果因工負傷,並被認定為工傷,工傷職工依據用人單位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可以獲取如下賠償:

1、如用人單位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則需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構成傷殘的話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及職工離職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項目。

2、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則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基金應支付給工傷職工的所有賠償項目,即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扶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傷殘津貼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最後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即便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費,但用人單位未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給勞動者申報工傷認定,那麼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仍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因為各個地區在提交申請材料及程序上存在些許差異,建議申請前先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人社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由於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就是工傷。員工工傷之後,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規定,給予員工工傷賠償,如果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那麼只需要支付工傷期間的工資,員工離職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那麼需要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所有賠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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