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籤勞動合同賠雙倍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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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籤勞動合同賠雙倍工資嗎?

不籤勞動合同賠雙倍工資嗎?

不籤勞動合同賠雙倍工資的,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的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注意,因為不簽訂勞動合同主張兩倍工資,是有仲裁時效的,從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計算,對超過一年的兩倍工資差額,勞動仲裁不予支持。如果公司有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建議儘快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降低用工違法的風險。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勞動糾紛只能先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再起訴。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仲裁結果對訴訟沒有影響。沒有勞動合同,要提供能證明和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資卡、出勤卡之類。沒有勞動合同,在單位工作不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補償。超過一年的視為無固定期合同。

二、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舉證?

在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要想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可以採用下面幾個證據:

(一)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一個強有力的證據;(二)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三)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記錄單(表);

(四)房貸收入、繳税證明,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開據收入證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類的;

(六)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合同、文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最好有原件;

(九)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記錄;

(十)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由在職的同事進行證明;

(十一)錄音。

為了達到索賠成功,只證明了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還遠遠不夠,還要證明勞動者的工資,工作年限等等,這些都需要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細心工作。在以上的證據具備的情況下,有的時候還不能説就一定會被仲裁委所採納,還要結合對方提交的證據,利用證據規則,和訴訟技巧來達到自己的主張被法院或仲裁委所採納。

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從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超過一個月仍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但是需要準備相應的證據。用人單位下發的工作記錄,工作卡,工作證,工資的支付憑證,同事的證人證言都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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