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離職叫籤保密合同合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一、沒有勞動合同離職叫籤保密合同合理嗎?

沒有勞動合同離職叫籤保密合同合理嗎?

沒有勞動合同離職叫籤保密合同不合理的,對於公司沒有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自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保密協議自己如果不願意可以不籤。

公司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説《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3、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

4、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二、哪些人需要簽訂勞動保密合同?

一般來説,與企業簽訂保密合同的員工包括:

1.高級研究開發人員、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他們或者掌握着企業的核心技術,或者擔任企業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業的重要經營信息,他們是簽訂保密協議的主要對象。

2.一般技術支持人員和關鍵崗位的技術工人;他們雖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員,但是也有可能接觸到企業的核心技術,也有必要與他們簽訂保密協議。

3.市場計劃、銷售人員;他們是經營決策的實施者,瞭解企業的營銷計劃、客户名單,因此企業也會與他們簽訂保密協議。

4.財會人員、祕書人員、保安人員等。他們都有可能由於崗位的原因瞭解到企業的商業祕密,如果不與他們簽訂保密協議,他們很可能有意或無意的泄露企業的商業祕密。

只要是已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那麼就屬於未成年人,此時法律允許單位招錄這部分未成年人為自己的員工,自然這也就不會屬於違法行為了。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已滿16週歲但不滿18週歲的人,需要與單位簽訂合同的問題。

綜合上面所説的,沒有勞動合同的行為單位已存在違法,而對於單位要求籤訂保密的合同必須要在給予了經濟補償之後才可以實施,如果不支付補償,自己也是沒有任何的義務簽訂保密合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都是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