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員執法行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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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員執法行為規範

近兩年行政執法人員濫用職權不規範執法的行為屢見不鮮,針對這種現象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廳出台了監察員執法行為規範,有了這些行為規範可以更好地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那麼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員執法行為規範都有哪些呢?下面由本站為大家講解。

一、《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員執法行為規範》內容

一要忠於職守依法監察,不得濫用職權執法犯法。

二要一視同仁公開公正,不得厚此薄彼激化矛盾。

三要高效便民雷厲風行,不得拖拉推諉漫不經心。

四要主動示證文明禮貌,不得妄自尊大簡單粗暴。

五要耐心聽取告知權利,不得特立獨行違反程序。

六要手續齊全事實清楚,不得丟三落四模稜兩可。

七要證據確鑿依法處理,不得捕風捉影徇私舞弊。

八要合法合理適當裁量,不得隨心所欲瀆職弄權。

九要教罰結合科學嚴明,不得擅自取捨畸重畸輕。

十要克己奉公廉潔自律,不得吃請受賄泄露祕密。

二、《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員執法行為規範》具體細則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員執法行為規範

1、為了保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規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預防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2、本條例適用於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監察。

對職業中介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和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進行勞動保障監察,依照本條例執行。

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勞動保障監察,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其職責,依照本條例執行。

3、勞動保障監察遵循公正、公開、高效、便民的原則。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堅持日常巡視檢查為主、預防與查處相結合、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接受社會監督。

4、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建立健全預防和查處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工作機制和維護勞動者權益目標責任制度,對所屬的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

勞動保障監察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5、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公安、司法行政、財政、住房城鄉建設、衞生、國資、税務、工商、安監等有關部門以及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協同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6、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發現用人單位存在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出現重大勞動保障違法事件時,應當到場瞭解情況,根據職責協助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中應當注意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和建議;接到工會關於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報告後,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工會。

7、用人單位、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完善勞動用工管理,接受和配合勞動保障監察。企業聯合會、工商業聯合會等企業方面代表依法引導、幫助用人單位規範用工,配合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8、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以上就是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員執法行為規範的具體內容,希望廣大執法工作者能夠認真遵守這些行為規範,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執法氛圍,造福廣大人民羣眾,真正做到權為人民所用,情為人民所繫,利為人民所謀。而民眾遇到違法執法的,要積極維權,保護自身利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深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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