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必須再幹一個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離職不是必須再幹一個月。這裏所説的一個月的意思是要提前一個月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當然,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隨時都可以離職,並要求一次性結清工資。

離職必須再幹一個月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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