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一個月離職正常嗎原因有哪一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正常,離職的原因有下列幾種:
1、員工不適應用人單位工作環境或者工作崗位;
2、用人單位的企業文化比較糟糕,讓員工無法接受或者認同;
3、直屬上司比較苛刻或者管理方式存在問題;
4、待遇和工作內容不匹配;
5、勞動者私人原因。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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