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剋扣未成年工資犯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W

單位剋扣未成年工資犯法嗎?

許多單位知道正常的員工一般對權利的保護意識非常清晰而不敢輕易對其工資進行侵犯,但是對於還不懂社會現實的未成年工來説可能在剋扣工資後也很少會直接作出抵抗的行為的,但其實單位剋扣未成年工是非常惡劣的犯法行為。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一、單位剋扣未成年工資犯法嗎?

肯定是犯法的。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僱用童工的法律責任

1、根據《勞動法》第9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2、《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國務院令第364號)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3、《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綜上所述,單位既然錄用的未成年工就應該知道他們的所有行為都將被國家機關時刻關注,但凡出現了類似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就是對未成年工的侵害而必須為其犯法錯誤接受嚴厲的處罰,而未成年工也應該學會如果保護自己的工資權益不會被輕易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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