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三天離職開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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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三天離職開工資嗎?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應瞭解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許多勞動者在辦理入職手續之後可能會覺得工作環境或工作內容不太適合自己,於是會在入職三天左右就提出辭職。那入職三天離職開工資嗎?我們來看看法律對這個問題是怎麼規定的吧。

一、入職三天離職開工資嗎?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已經工作三天的相應工資給勞動者。勞動者有上班提供勞動,就享有獲得相應勞動報酬的權利。如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二、離職手續怎麼辦理?

離職手續要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辦理,不同企業大致相同,相關的細節可能存在一定出入,大致內容如下:

1、向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又相關領導簽字;

2、核對考勤,包括離職當月以及上月以確定未結算的工資;

3、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

注意:按照《合同法》,員工申請離職需要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

事實上,只要勞動者辦理了入職手續,就已經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起勞動關係,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應得到保障,只要勞動者按正常的辭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就可以領取到三天的工資,不過如果勞動者以不來上班的方式自動離職的,非但有可能不能獲得上班工資,還會面臨被公司索賠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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