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多長才是合法 - 約定試用期應注意什麼問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試用期多長才是合法,約定試用期應注意什麼問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往往都會對勞動者約定一定時間的試用期,對勞動者進行考核,因此,提前瞭解試用期的相關規定,有助於你維護你的合法權益。下面,本站小編將為你介紹試用期多長才是合法的以及約定試用期應注意的相關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試用期多長才是合法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因此,試用期的時間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來看,簽訂的勞動合同越長,試用期就可能會長一些。

二、約定試用期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等。

3、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説,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裏。不管試用期之後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的工資

試用期工資的約定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個漏洞。與此同時,《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勞動者工資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重申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5、試用期內需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繳納社會保險是法定義務

試用期並不是用人單位想約定多久就可以無限制的約定多久的,它有一定的時間限制,要是超過了時間規定,就是違法的。我們還要注意,如果勞動合同不滿三個月的,是不能夠約定試用期的。要是你還有任何的疑問,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