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訂勞動合同 - 辭職不批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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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依法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報告〔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填訂勞動合同,辭職不批怎麼辦

第一步寫辭職信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而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人來了之後,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第四步人事手續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説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檔案轉出。另外還有養老關係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併轉移。假如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係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諮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需要用到這些關係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離職證明的。第六步在辭職前,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裏,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複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勞動者如果想辭職,只要做好辭職前的準備工作,提前30天向所在公司提出離職書面申請,做好交接工作,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到期後,勞動者就可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司不讓辭職,可以通過勞動仲裁進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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