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提出行政複議直接訴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可以不提出行政複議直接訴訟嗎
可以不提出行政複議直接訴訟
1、按法律規定,除必須申請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外,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2、《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3、此外,法律規定先經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案件,主要有兩類:一是治安行政處罰案件;一類是涉及自然資源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