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提前一個月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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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提前一個月辭職

合同法規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合同裏面的內容是非常全面的,許多都涉及了法律有關,如果其中的條款違反了合同法規,那麼這合同就是無效的,在履行合同的時候就會發生糾紛。所以,瞭解合同法規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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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沒有做滿一個月,辭職要提前30天嗎?

如果您是在試用期內的話,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您已經轉正的話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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