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沒工資可以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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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沒工資可以要求賠償嗎?

加班沒工資可以要求賠償嗎?

1、加班沒工資一般不可以要求賠償,此種情形出現的時候,沒有獲得加班費的職員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資。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加班無補償應該怎麼辦?

單位不給加班工資,勞動者追討加班工資要靈活選擇途徑。

1、協商。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解決,一般來説,如果單位不願支付,協商無法取得效果的。

2、調解。有權調解的部門有單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調解組織、行業性、地域性調解組織。儘管去年的司法解釋規定調解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協商一樣,如果單位不願支付,調解無法取得效果。

3、投訴。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處理。勞動監察部門在調查有關事實的基礎上,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4、勞動仲裁、訴訟。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如果對於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按照民事訴訟程序,實行兩審終審制。

從以上四種渠道上看,最經濟的是協商和調解,但成功率低。勞動監察部門的查處屬於行政執法,其處理決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強制執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或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調解書,依法發生法律效力後,都可以強制執行。從法律效力上看,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是同等的。

加班費是單位在組織職員加班後需要支付的,若是應付未付,職員可以採取提出勞動仲裁等方式要求單位足額支付加班費。對於相關國家部門責令單位支付加班費,但是單位依舊在相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加班費的,期限屆滿後,單位有可能會被責令向職員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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